開日照中心要什麼資格?業務負責人、照顧人力與空間條件整理
「開日照中心需要什麼資格?」是很多想投入長照的人第一個問題。答案其實分成三層:業務負責人要有什麼學經歷、要配置多少照顧與專業人力、場地要符合哪些面積與建築條件。其中任何一層不符合,籌設許可都過不了。
這篇依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》整理日間照顧(社區式長照機構)的設立門檻。申請流程本身可以參考日照中心怎麼申請設立,這裡專注在「資格與條件」,讓你在找場地、找人之前先判斷自己是否具備條件。

一、業務負責人:六種資格擇一,且須專任
依設立標準第 4 條準用第 3 條,社區式長照機構的業務負責人,只要符合下列任一項即可。另依第 2 條,業務負責人須為專任,並具備《長期照顧服務法》第 18 條第 4 項的有效認證。
| 資格條件 | 經驗年資 | 常見情況 |
| 醫事人員或社會工作師 | 長照相關工作 2 年以上 | 物理治療師、職能治療師、社工師轉任 |
| 護理師/護士 | 臨床護理 2 年/4 年以上 | 護理背景經營者最常見的路徑 |
| 專科以上醫事、社工、公衛、醫管、老人照顧等相關科系 | 長照相關 3 年以上 | 相關科系畢業、在長照單位任職者 |
| 專科以上其他科系,並具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 | 長照相關 4 年以上 | 非本科系、轉職投入長照者 |
| 高職護理或老人照顧相關科畢業 | 長照相關 5 年以上 | 年資須能提出服務證明 |
| 照顧服務員技術士 | 專職照顧服務員 7 年以上 | 第一線照服員升任負責人 |
「專任」代表業務負責人不能同時在其他機構兼任負責人或專任職務。若出資者本身不符資格,可以聘任符合資格的業務負責人,但人選要在送件前確定,因為籌設文件就需要附上資格證明。
二、照顧人力:依失能、失智比例計算
設立標準附件二規定日間照顧的人力比,以同一時段服務人數計算,未滿基數以基數計:
| 人員 | 配置比例 | 說明 |
| 照顧服務員(失能者) | 1:10 | 每 10 人置 1 人 |
| 照顧服務員(失智者) | 1:6 | 失智收案越多,人力越高 |
| 照顧服務員(失能失智混合) | 1:8 | 混合收案的計算基準 |
| 社會工作人員或護理人員 | 1:30 | 業務負責人具資格者可併計 |
| 醫事人員 | 依服務需要 | 提供預防或減緩失能服務,可專任、兼任或特約 |
另外,45 歲以下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的失能者,照顧服務員須受過身障服務相關訓練,比例不得低於 1:20。收案定位(以失能為主或以失智為主)會直接決定人事成本,建議在找場地前就先做人力試算。

三、空間與規模:每人 6.6 平方公尺起算
- 同一時段服務人數以 120 人為上限,並採單元照顧,每單元以 10 至 15 人為原則。
- 樓地板面積每人平均 6.6 平方公尺以上(不含停車空間及員工宿舍)。
- 日常活動空間每人 4 平方公尺以上,走道、多功能活動室、起居室、餐廳等可計入。
- 休憩設備不得設於地下層。
- 廁所門寬 80 公分以上,並有防滑地板、扶手、緊急呼叫設備,可供輪椅進出。
- 須設置廚房、辦公空間及個案紀錄存放處,單元之間要有共用活動空間。
以預計同時段服務 30 人為例(示範情境),樓地板面積至少要 198 平方公尺,其中日常活動空間至少 120 平方公尺;但實際能用的面積還要扣掉廚房、廁所、辦公區與動線,看屋時建議直接以平面圖試排。看屋的實務重點可參考日照中心建物怎麼挑。
四、建築類組:H-1 或 H-2,先查再租
依內政部相關函令,日照中心屬 H-1 或 H-2 類組。要同時符合「僅使用一層(1 樓不超過 500 平方公尺,或 2 至 5 樓其中一層不超過 300 平方公尺)」、「樓梯寬度 1.2 公尺以上」、「隔間牆與裝修材料符合 H-1 規定」三項條件才能歸為 H-2,否則屬 H-1。建物若需變更使用,時間與費用都要提前估算,詳細說明見日照中心建築使用類組與變更使用。
| 確認項目 | 要看的文件 | 不符合時的影響 |
| 土地使用分區 |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| 可能無法作為日照使用 |
| 建物使用類組 | 使用執照、建築師初步檢討 | 需辦理變更使用,時程拉長 |
| 樓層與面積 | 平面圖、謄本 | 服務人數上限受限 |
| 無障礙與消防 | 消防設備檢討 | 改善工程增加成本 |
五、自我檢核:你具備開日照的條件了嗎?
- 業務負責人人選已確定,學經歷與年資有服務證明可佐證。
- 負責人可以專任,且已完成長照人員認證。
- 已決定收案定位(失能、失智或混合),並完成人力試算。
- 預定場地的分區、類組與面積已經初步確認。
- 已估算每人 6.6 平方公尺與活動空間 4 平方公尺後的可服務人數。
- 已了解籌設許可、設立許可與後續特約的整體時程。

FAQ|常見問題
Q1:沒有醫護或社工背景,可以開日照中心嗎?
可以當出資者或設立人,但業務負責人必須符合設立標準的資格條件。若本身不符合,可以聘任具資格且能專任的業務負責人;非本科系者也可以透過取得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並累積 4 年以上相關經驗取得資格。
Q2:業務負責人可以同時兼任照顧服務員或社工嗎?
業務負責人須為專任,但若本身具社工或護理人員資格,在社工或護理人員 1:30 的人力比中可以併計。實際併計方式,建議送件前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確認。
Q3:日照中心最少要多大?
設立標準以每人 6.6 平方公尺計算總樓地板面積,日常活動空間每人 4 平方公尺,並須設置廚房、廁所、辦公與紀錄存放空間等。最小規模要依預計服務人數回推,同時考量營運成本是否打平。
Q4:資格都符合,多久可以開業?
日照中心須先取得籌設許可,再完成裝修與消防等工程,最後申請設立許可。若場地需變更使用,時程會明顯拉長;開業後若要提供長照給付服務,還要另外申請特約。
想確認自己是否具備開日照的條件?禹榮文化可以怎麼協助?
你可以先提供業務負責人的學經歷與任職證明、預定場地的地址與使用執照、預計收案人數與定位。我們會先協助檢核資格、人力與空間條件,再規劃後續設立流程,詳細可參考日照中心設立服務說明。
禹榮文化可協助的內容
- 資格與人力盤點:業務負責人資格、人力比試算與聘任規劃。
- 場址條件初步檢核:分區、類組、面積與必要空間試排。
- 設立流程與文件整合:籌設到設立許可的文件清單與時程控管。
- 審查意見補正追蹤:逐條整理審查意見與連動文件修正。
| 重要提醒 禹榮文化可協助需求盤點、流程與文件整合,但實際許可、專業資格認定、評鑑結果、特約核定與給付核付,仍以相關法規及主管機關認定為準。 |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