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照特約怎麼申請?從設立許可到簽約的流程、文件與審查重點
取得長照機構設立許可,不代表就能接長照給付的個案。要提供由政府給付的長照服務並向地方政府請款,機構還要成為「特約單位」。很多新機構在開業後才開始準備特約,結果空等一兩個月,人事與租金卻已經在跑。
這篇依 112 年 10 月 6 日發布施行的《長期照顧特約管理辦法》,以及《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》,整理特約的申請流程、審查期限、契約期間、不予核定與終止的情形,讓你在設立階段就把特約排進時程。

一、特約是什麼?設立許可之後的第二道門
依特約管理辦法第 2 條,長照服務提供單位須先依法設立或立案,再經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核定並簽訂行政契約,才成為特約單位。成為特約單位後,依給付辦法第 16 條,提供服務後才能向地方政府請款,服務項目與支付價格則依給付辦法附表的照顧組合。
| 階段 | 依據 | 取得的是什麼 |
| 設立許可 | 長期照顧服務法、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| 可以合法營運長照機構 |
| 特約核定與簽約 | 長期照顧特約管理辦法 | 可以提供長照給付服務並請款 |
| 服務與請款 | 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 | 依核定的照顧組合提供服務、核銷 |
二、申請流程與審查期限
- 確認所在地主管機關公告的服務區域:依第 3 條,地方政府會依需求劃分並公告服務區域。
- 依服務區域填寫申請書,檢附規定文件;文件不全可補正,逾期未補正會被駁回(第 5 條)。
- 主管機關受理後 30 日內完成審查,必要時可延長一次 30 日(第 6 條)。
- 主管機關可以只核定部分服務項目(第 9 條),申請時要清楚說明每一項服務的人力與量能。
- 核定後 30 日內簽訂特約(第 6 條)。
也就是說,從送件到簽約,在文件齊備的情況下仍可能需要一到兩個月以上;若有補正,時間會再拉長。建議在設立許可審查期間,就同步準備特約文件與服務量能說明。設立階段的補正處理,可參考長照機構送審補正常見退件原因。

三、哪些情形可能不予核定?
特約管理辦法第 7、8 條列出不予核定的情形。送件前先自我檢查,可以避免白跑一趟:
- 服務區域內供需不符,主管機關評估不需要再增加特約單位。
- 仍在停業處分期間,或欠繳應繳款項未清償。
- 曾拒絕配合主管機關查核。
- 最近一次評鑑結果不合格或丙等以下。
- 服務人員的長照人員認證證明已過期。
- 一年內曾被終止特約;依第 8 條,被終止特約單位的代表人或負責人,3 年內不得以新單位申請。
- 曾有虐待、疏忽等案件,經緩起訴或有罪判決確定。
其中「評鑑結果」與「人員認證」兩項,是既有機構申請新服務項目或續約時最常被忽略的。評鑑準備方式可參考評鑑輔導服務說明。
四、契約期間、續約與終止
| 項目 | 規定 | 條文 |
| 契約期間 | 每期最長 3 年 | 第 10 條 |
| 續約 | 期滿前 90 日起可通知續約;期滿前 30 日未表示同意,視為不同意 | 第 11 條 |
| 記點與暫停派案 | 可暫停派案 30 至 180 日 | 第 31 條 |
| 終止特約 | 重大浮報虛報、評鑑不合格逾期未改善、一年內記點 6 點或連續三年累計 10 點等 | 第 32 條 |
| 查核與追回 | 契約期間至少審查一次、抽樣 10% 以上;不當請領追回並處 5 至 10 倍罰款 | 第 35、36 條 |
續約的關鍵日期很容易錯過:期滿前 30 日還沒有表示同意續約,就會被視為不同意。建議把契約到期日、續約通知期間與評鑑效期,一起列入年度行事曆管理。
五、照顧組合:特約的核心是「能提供哪些服務」
特約核定的不是機構本身,而是機構可以提供的服務項目。照顧組合依給付辦法附表四分類,常見的代碼家族如下:
| 代碼 | 服務類別 | 常見提供單位 |
| BA | 居家照顧 | 居家式長照機構 |
| BB | 日間照顧 | 日照中心、小規模多機能 |
| BC | 家庭托顧 | 家庭托顧服務單位 |
| CA–CD | 專業服務 | 醫事、復能相關單位 |
| DA | 交通接送 | 交通接送服務單位 |
| GA | 喘息服務 | 居家、日照、住宿式等單位 |
給付辦法在 114 年 6 月 19 日修正,分三階段上路:114 年 9 月起聘有外籍看護的家庭可使用日照與家托服務,115 年 1 月起擴大失智症與急性後期整合照護對象,115 年 7 月起新增智慧輔具租賃。這些調整會影響日照與居家單位的潛在服務對象,規劃服務項目時要以最新附表為準。
六、送件前檢核
- 已取得設立許可,機構名稱、地址與負責人資料與申請書一致。
- 已確認所在地公告的服務區域與受理期間。
- 申請的服務項目都有對應的人力、資格與量能說明。
- 所有服務人員的長照人員認證在有效期限內。
- 已了解請款核銷流程與紀錄要求,避免日後被認定不當請領。
- 已把續約通知期間與評鑑效期列入行事曆。

FAQ|常見問題
Q1:拿到設立許可就可以接長照個案嗎?
可以提供自費服務,但若要提供政府給付的長照服務並請款,必須另外申請成為特約單位,經主管機關核定並簽約後才能接受派案與請款。
Q2:特約申請大概要多久?
依特約管理辦法,主管機關受理後 30 日內審查,必要時可延長一次 30 日,核定後 30 日內簽約。實際時間還要加上補正與各縣市受理期間,建議在設立階段就同步準備。
Q3:特約可以只申請部分服務項目嗎?
可以。主管機關也可以只核定部分項目。建議先申請人力與量能已經到位的項目,之後再依人力擴充申請增加服務項目。
Q4:評鑑不合格會影響特約嗎?
會。最近一次評鑑不合格或丙等以下是不予核定的情形之一,評鑑不合格且逾期未改善也可能被終止特約。評鑑與特約要一起管理。
準備申請長照特約?禹榮文化可以怎麼協助?
你可以先提供機構類型與設立許可資料、預計申請的服務項目、人員名冊與認證效期,以及所在縣市。我們會先協助盤點特約申請條件與文件缺漏,再規劃送件時程,相關服務可參考長照經營成長。
禹榮文化可協助的內容
- 特約條件盤點:服務項目、人力資格與認證效期檢核。
- 申請文件整合:依所在縣市規定整理申請書與附件。
- 審查意見補正追蹤:逐條整理審查意見與連動文件修正。
- 契約與評鑑時程管理:續約期間、評鑑效期與紀錄制度規劃。
| 重要提醒 禹榮文化可協助需求盤點、流程與文件整合,但實際許可、專業資格認定、評鑑結果、特約核定與給付核付,仍以相關法規及主管機關認定為準。 |


